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不合理,但因不具有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他们的传统的解决途径是向政府反映,希望政府出面来处理,存在等、靠、要等落后的思想。但是政府不包办一切,没有力量处理一切农村问题。而且部分乡镇干部还是非法买卖土地的参与分子,如果希望这些乡镇干部来解决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无异于是缘木求鱼。村委会动用法律手段解决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既怕得罪乡政府干部,又对法律解决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比较陌生,所以大多数存在非法买卖土地问题的村庄没有积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小寨村和南文学村的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就一直存在了好多年,村委会没有解决办法,只好让它搁置在那里。
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应该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目前我国的法律系统比较完备,对于各种违法行为都有相关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非法买卖土地都是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土地承包合同大都是和外村人外村单位签订的,法律规定承包给外村人或外村单位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能签订的,没有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的,是违反了《土地承包法》的,这种情况适用《民法通则》第七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所以非法买卖土地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现在的许多非法买卖土地的承包合同都是这种情况,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非法买卖土地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从而收回土地承包权。针对村干部侵占买卖土地款的问题,刑法里有一个罪名:职务侵占罪。村干部侵占土地款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对于村干部的侵占行为完全可以由村委会或者村民等利害关系人向检察院举报,由检察院侦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按照法律来惩处这些贪污买卖款的行为。对于未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村干部,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将他们侵占的金钱追回来。对于和村干部一起侵占非法买卖款的乡镇干部可以将他们作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将他们绳之以法。
三、处理非法买卖土地问题的建议
对于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光有法律的制裁是不够的,毕竟法律本身有它自己的缺陷。防止非法买卖土地问题的出现应该多管齐下,同时采取多种有力的措施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多项预防措施。
1、加强村干部和村党委的为村民服务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之所以会发生村委会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两点一是村干部为村民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不强。村民被选上村干部后,把自己凌驾于村民之上,以官老爷自居,官本位思想严重。对村民的正当的法律权利忽而不视,在决定村里事务时,本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情,在村委会里就决定了,也不向村民通知。甚至有掌握实权的村干部为了中饱私囊,一个或几个人就决定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情,为村民服务的意识荡然无存,比如小寨村的村委书记。政府应该加强对村干部和村党委的为村民服务的培训和教育,做好预防工作,防止非法买卖土地问题的出现。另外对于村干部和村党委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对村民加强普法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一旦出现了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村干部、村民就可以自己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完善对村委会的监督机制。村庄会发生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与村委会缺乏监督机制有关,如果在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出现之前,有人出来制止,非法买卖土地问题出现的概率就会降低很多,目前很多农村没有对村委会的专门监督机构,有了专门针对村委会的监督机构,村委会在非法行使权力时就要三思而行,从而尽可能把非法买卖土地问题消灭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