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阶段性工程验收单;工程完成后报账时需增加工程概预算、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决算及工程验收总结等。报账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行政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签字,并填制“报账清单”经县市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县财政部门审批报账。为防止单位报假账,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报账后项目资金的追踪问效工作,并采取与原设计要求对比,项目进度与报账是否同步等方法验证其报账票据的真伪,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 对于有明确受益村的项目,其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报账单位为该受益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受益村的,由乡镇组织施工,乡镇人民政府的财经办,按照报账制程序和要求,负责向县财政部门报账,以杜绝以拨代支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县级财政报账制的会计核算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报账制管理,根据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借用财政部门精通会计知识的优势,从项目资金的筹集、报账、拨款到项目资本性支出归集等项目的日常核算,交由县级财政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只就自筹资金的收缴,项目资金的付出以及向财政部门报账回补资金进行简单的核算。并实行一项一结制度,某项目完工,应及时将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登记的会计核算账目,与项目计划、预决算报告、项目验收单等资料归集在一起,以方便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检查。根据上述思路,对负责报账制的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设计如下:
1.县级财政负责报账股室的账务处理:
(1)收到项目建设单位交来自筹资金,开列收据,并将款项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自筹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2)收到本局预算拨入专项项目资金,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拨入专项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3)收到本局预算拨来本级项目配套资金,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配套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4)预付工程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贷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
(5)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包工程的单位(承包人)报账时:借记“在建工程支出——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费用性支出”账户(未形成资产的支出如培训费等),贷记“预付工程款——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报账回补资金大于预付工程款部分)。
(6)农民投工投劳的报账程序。村民参与劳动施工的,应凭农民签名的出工量和工时报酬报账单报账。为避免虚假成分,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检查后,要将签名报账单复印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工程竣工 A:凭工程预决算报告、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签署的验收单和有关报账的原始凭证,借记“在建工程支出”账户、“费用性支出”账户(未形成资产支出如培训等),贷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B:将项目的群众自筹、拨入专项资金和县市配套资金与工程结算支出、费用性支出对转。对于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性支出,经审核无误后予以核销。对于形成资产部分,按其归集的价值,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记入固定资产,并按照资产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