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农村建设学习考察报告
根据市委常委会的决定,
3月
2日至
8日,我市新农村建设研讨班赴苏州进行了为期
7天的学习考察。学习苏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尤其是推行
“
三个集中
”
(
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
)和
“
三大合作
”
(
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的成功经验。研讨班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傅立民带队,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8个县市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17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党委书记共
52人参加考察研讨。
研讨班首先在苏州市委党校进行了两天时间的集中学习。听取了苏州市有关领导、专家就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实践、农村改革实例剖析、新时期领导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所作的四场报告。
5日至
7日,研讨班先后到常熟、张家港、昆山、苏州工业园学习考察,与所到市(区)座谈交流,听取相关情况介绍。汪桥、小康、梦兰、燕巷、蒋巷、常兴、永联、韩山村(社区)等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范给研讨班一行留下了深刻印象。
6日晚,研讨班以
“
学习苏州经验,努力开创我市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
为题进行了集中研讨,交流学习考察的收获体会,傅立民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大家认为,市委、市政府组织这次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反映了市委继续解放思想,站到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学习先进、奋勇争先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苏州的新农村建设起步早、思路新、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几年苏州农村改革的主要做法
对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苏州是一个出做法、出经验的地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苏州乡镇企业从异军突起到民营化改革,创造了
“
苏南模式
”
。进入新世纪以来,苏州全面推行农村
“
三大合作
”
改革,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被誉为
“
苏州经验
”
。
1、加快推进农村
“
三个集中
”
。
为了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用地短缺问题,从
2000年开始,苏州大力推进农村
“
三个集中
”
,并成为一大亮点。
“
三个集中
”
一方面是受到苏州
“
三化
”
(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推动,缓解了土地数量限制;另一方面,优化了农村各类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利用结构,以
“
集中
”
促
“
集约
”
,同时也改善了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了农村生产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
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建上规模的农业项目和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引导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按照
“
依法、自愿、有偿
”
原则,采取入股、入社、入会(协会)等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形成优质粮油、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
“
四个一百万亩
”
(含山林地、水面、复种指数)的空间布局,优先发展种子种苗种畜禽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计划到
201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
80%以上。
二是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