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币驱逐良币”规律的结论和启示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结合各个案例,我们看到“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成立的前提是足值的“良币”和不足值的“劣币”的名义价值相等,这种名义价值的实现要以政权和信用来维持。而大量劣币的出现多是因统治者为增加收入来源增加货币供给,人为制造“良币”“劣币”,为规律的实现提供了客观条件。而规律本身能够自发作用的背后动机是经济行为——我们当然都想用最便宜的支付手段来完成相同的交易或偿付等量的债务,所以百姓才会收藏足值货币而把不足值的货币拿出来流通。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破坏规律成立的假设、破坏规律得以实现的客观条件。从“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机制,可以想到黄金等贵金属为何会成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是因为它们是最便宜的交换媒介,贵金属作为被‘筛选’出来的‘劣币’,支付手段的成本越来越低。因此,正是这个意义上的“劣币驱逐良币”规律给我们认识货币理论的核心以新的创见和启发。
参考文献:
[1]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年1月
[2](加)蒙代尔 著 向松祚 译 《蒙代尔经济学文集》第六卷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年10月
[3]张有直《中国实物货币通论》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年2月
[4]陈彦华 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现象分析 《商业现代化》 2006年2月
[5]李俊慧“劣币驱逐良币”的神话——从唐肃宗的“乾元通宝”史实说起 《经济学家茶座》2007年第4期